控股溢价、流通溢价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南钢股份案例研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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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10: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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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溢价、流通溢价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南钢股份案例研究控股溢价、流通溢价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南钢股份案例研究(上上)2010年09月02日 摘要:本文以南钢股份要约收购案例作为研究对象,从控股溢价和流通溢价两个角度分别对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要约收购行为和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发现,虽然非流通股东可以分享控股溢价,但是控股溢价偏低,对非流通股东不具有充分吸引力;如果非流通股东兑现利润退出,将承受较大的隐性损失。而流通股东不能分享控股溢价,且其拥有的流通溢价遭受了折价的不公正待遇;如果流通股东受约退出,将承受较大的直接成本。根据强制要约收购的法理判断,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都未获有效保护,中国的要约收购仅具有形式而非实质。 关键词:控股溢价,流通溢价,要约收购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2002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同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时至今日,《收购办法》施行已经3年有余,也直接促成了南钢股份等10余起要约收购的发生。要约收购之所以得以出现,并呈愈演愈烈之势,是因为《收购办法》在《证券法》对上市公司收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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