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破产案下的澳大利亚破产程序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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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19:08:24
文档简介:
一宗破产案下的澳大利亚破产程序解构一宗破产案下的澳大利亚破产程序解构2010年04月29日案案情情我国A公司于2006年7〜9月向澳大利亚B公司出运了价值100万澳元的货物,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OA90天。货物出运后,A公司便向买方提供了全部单据,等待买方付款。2006年10月,A公司突然获悉澳大利亚B公司已经进入破产接管程序,全部货款无法如期收回。A公司立即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通报了相关信息,同时委托中国信保代为调查追讨。本案涉及损失金额较大,且是中国信保成立以来收到的第一宗澳大利亚买方破产案件,为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国信保立即启动了海外调查程序。根据调查,买方确已破产。相关法律文件显示,买方因其下家破产导致现金流紧张,银行贷款逾期,其担保债权人H银行指定破产接管人对该公司进行了接管。同时,该公司指定了另一家专业公司作为破产管理人,公司同期进入自愿管理破产程序。评评析析澳大利亚的公司破产程序主要规定于2001年《公司法》(CORPORATIONACT2001)第五章,常见的公司破产程序包括三种——自愿管理程序、破产接管、破产清算。自愿管理程序是一种以增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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