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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法规】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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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2019-08-09《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9年7月11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长唐良智2019年7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发展,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开放、应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资源。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第四条政务数据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政务数据资源管理遵循统筹管理、集约建设、充分应用、安全可控的原则。第五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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