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法规】《温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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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10:58:56
文档简介:
《温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2012-07-09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制定本办法。一、支持发展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一)支持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鼓励专业行业商会(协会)组建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行业电商联盟。联盟企业数50家以上,并经市商务部门认定授牌的,给予扶持:对经认定授牌的,给予运营主体(如服务中心)10万元的补助,用于支持项目启动;支持配套设备投入,支持在专业网站开展行业电商宣传推广等,按已申报备案的项目实际投入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不超过2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用于运营主体项目建设。(二)支持设立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大专院校设立电子商务技术研发与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具备每年为全市输送大专以上电子商务领域人才150人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人次以上,入驻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5家以上,建立云计算服务平台并为100家以上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并经市商务部门认定授牌的,对其相关的场租、配套设施投入,按照已申报备案项目实际投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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