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设立域名根服务器(L根镜像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的批复
- 管理员
-
47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20-10-12 09:59:19
文档简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设立域名根服务器(L根镜像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的批复2020-02-19工信部信管函〔2020〕30号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你院关于设立域名根服务器(L根镜像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的申请收悉。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院设立域名根服务器(L根镜像服务器)及成为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编号分别为JX0013L的域名根服务器。二、你院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接受我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符合我部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并与我部指定的管理系统对接,保证域名根服务器安全、可靠运行,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保障服务质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三、你院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的管理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域名根服务器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固定的联系机制;选择具备资质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为域名根服务器提供接入服务;域名根服务器机房地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