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法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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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10:17:30
文档简介: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2012-09-25财建[2012]7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经国务院同意,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规定,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9月24日附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推广实施细则一、推广产品范围及条件(一)推广产品为能效1级的台式微型计算机,包含具有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简称一体机)。(二)申请高效节能台式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台式机)推广的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普通用途的台式机,不适用于工作站及工控机;不适用于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图形显示单元的台式机,也不适用于电源额定功率大于750瓦的台式机;不适用于显示屏对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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