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法规】最高法院解读《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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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10:19:37
文档简介:
最高法院解读《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2013-01-08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全文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该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就该司法解释进行了解读。据透露,自2002年以来,人民法院受理的着作权案件一直位居全部知识产权案件之首。以2011年为例,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59882件,其中着作权案件为35185件,而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着作权纠纷案件数量近年来又占全部着作权案件的60%左右。在审理这些案件时,如何界定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特别是如何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挑战。该负责人表示,网络着作权保护涉及着作权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社会公众三者利益之间的平衡。由于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又多数不具有赔偿能力,因此追究网络用户的法律责任不可行且不具有经济性,而网络服务提供者客观上为大量分散用户的网络传播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并使侵权作品迅速传播,给权利人的利益带来更大的危害并直接或者间接从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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