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禁令与招揽:郑氏集团的对外贸易策略研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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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22: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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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协议协议协议、、、、禁令与招揽禁令与招揽禁令与招揽禁令与招揽::::郑氏集团的对外贸易策略研究郑氏集团的对外贸易策略研究郑氏集团的对外贸易策略研究郑氏集团的对外贸易策略研究((((三三三三))))2017年08月21日鉴于郑氏商船对荷兰贸易垄断权的挑战,1655年6月17日,荷兰印度总督玛兹克和总评议会给郑成功写信,以极其谦恭的措辞表达了希望郑成功不要再派商船前往马六甲及其附近地区和巴邻旁的意愿。荷方给出的理由有四条[23]:“第一,马六甲离巴达维亚很近,而在巴达维亚更容易出售商品,且可以获得一切方便;第二,上述要求是上级命令,必须执行;第三,与巴邻旁统治者有协定:在巴邻旁的各种胡椒和其他商品,必须运来巴达维亚,除非这些商品被准予售给别人;第四,对上述航线的垄断是多年来获得的权利。”荷方给出的惩罚是:对郑氏商船“加以干预使其发生麻烦”。对郑成功来说这样的理由显然不能让他信服。首先他吸取马尼拉禁令的教训——当禁令遭到拒绝后,荷兰人就隐藏了告示而不将其公布于众,于1655年8月21日直接给当时台湾的华商首领何廷斌,他同时也是荷兰商馆的通事,以及其他在台湾的重要乡绅写信,并由其转交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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