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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消费产品安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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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消费产品安全(下)2019-04-04C.C.责任法责任法35.消费产品安全立法直接关系到企业对投放市场的产品的责任。1[37]考虑到供应链,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都对投放市场和销售的产品负有责任。在国内范围内,法律传统上规定,如果消费者遭受不安全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他们有权获得赔偿和/或其他救济措施。理想的情况是,消费者向法院提出这类申诉或使用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可能性也会促使供应商提供更安全的产品。然而,这取决于消费者对其在产品安全方面的权利的认识、关于保护其经济利益的现行规定的现有信息以及他们提出这类申诉的能力。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都适用于这些案件。合同法2[38]适用于与供应商(通常是零售商)有直接联系的消费者协议,因为消费者通常会接触产品的销售商,即供应链中最接近他们的供应商。D.D.纠正措施:召回纠正措施:召回36.澳大利亚和巴西等一些国家规定了具体的召回政策,[39]作为企业从市场上撤回不安全产品和通知消费者的纠正措施。一旦发现最低的损害风险,企业就必须召回产品。[40]37.澳大利亚有自己的产品安全制度,这是一个有消费者、供应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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