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长三角智库平台

上传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长三角智库 > 新基建 > 大数据中心

【大数据】基于隐私保护的政府大数据治理研究(中)

  • 管理员
  • 47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20-11-11 11:54:30

还剩... 页未读,继续阅读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付费阅读剩下 ...

¥ 1 元,已有47人购买

付费阅读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

¥ 1 元,已有0人下载

付费下载
文档简介:

基于隐私保护的政府大数据治理研究(中)2020-05-293.2当前法律法规对5G时代政府大数据管理中隐私保护的影响通过前述汇总分析可以看出,各个国家/地区对于数据和隐私保护的立法各有侧重,在政府大数据治理趋势方面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积极体现国家意志目前世界对于隐私和数据的治理主要有2种模式:一种是政府强监管模式,另一种是政府与行业的“分治”管理模式[7]。其中,前者以欧盟为代表,典型的法律包括《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其特点包括强调数据主体权利、加重数据控制者和数据处理者的义务、突出政府的长臂管辖、制定高额罚款等,该法律同时适用于私营和公共机构;后者以美国为代表,立法方面更注重规定政府机关利用数据的行为,对私营机构更多地通过市场化、行业自律方式进行规范与监督,全国不建立统一的私营机构隐私保护法律,鼓励各州结合自身需求因地制宜。这种分类方式与国家的意图紧密相关。欧洲国家希望通过建立欧盟范围内统一的数据立法,既可以在1995年颁布的《数据保护指令》的基础上统一各个国家的法律,又可以率先建立一个标准和样板,在数字经济竞争中抢占先机。印度、巴西各国希望承接一部分欧洲数字经济产业

管理员
管理员
  • 60287

    文档
  • 22.4

    金币
Ta的主页 发私信

60287篇文档

评论

发表评论
< /7 > 付费下载 ¥ 1 元
Copyright © 长三角智库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011950号-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