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法规】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 管理员
-
65 次阅读
-
0 次下载
-
2020-10-12 10:20:02
文档简介: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06-0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9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长周伯华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是指通过网络销售商品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本办法所称的网络服务经营者,是指通过网络提供有关经营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鼓励、支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
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