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ILO):世界社会保障报告(2017-2019)——全民社会保护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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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4 09:15:24
文档简介:
国际劳工组织(ILO):世界社会保障报告(2017-2019)——全民社会保护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五)2020-10-14国际劳工组织的社会保障标准补充了这一框架,指导各国有效落实构成部分儿童社会保护权的各种权利。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第102号)第七部分规定了用于抚养儿童的供家庭(或儿童)福利的最低标准,形式上包括定期现金给付,实物给付(食品、衣服、住房、假期或家务帮助)或二者兼而有之。因此,家庭福利的根本目标应该是确保儿童的福利及其家庭的经济稳定。正如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建议书实施专家委员会所规定的那样,这些标准要求:只要儿童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或职业培训,且没有得到国家立法确定的适当收入,那么家庭中的每个儿童以及所有的儿童都应当享有家庭福利。该福利的水平应该与抚养儿童的实际成本直接相关,并能覆盖该成本的很大一部分。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应提供最低水平的家庭津贴,高于最低水平的福利则可能需要经过家计调查。此外,应当将抚养儿童的费用变化或一般生活费用的变化纳入考量,以此调整所有福利给付(ILO,2011a)。国际劳工组织《第202号建议书》进一步完善和扩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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