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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法规】网信办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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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网信办就《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2017-05-11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引发各界关注。这项《规定》修订的重点内容是什么?对保护公民和法人的权益方面作了哪些规定?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作出哪些要求?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规定》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规定》修订的重点内容是什么?答:《规定》主要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网信管理体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等进行了修订。一是适应信息技术应用发展的实际,对通过互联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进行统一的规范和管理。二是将许可事项修改为“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三类,不同于原来的新闻单位设立采编发布、非新闻单位设立转载和新闻单位设立登载本单位新闻信息的三类互联网新闻单位的管理模式。三是完善了管理体制,将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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