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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大数据杀熟”的竞争法规制——以个性化定价的概念展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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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大数据杀熟”的竞争法规制——以个性化定价的概念展开(上)2019-12-12一、一、““大数据杀熟大数据杀熟””的学理概念的学理概念近年来,关于网络平台“大数据杀熟”的报道越来越多,直观理解“大数据杀熟”是指平台利用用户数据信息对用户进行区分定价,通常表现为对“老客户”设定更高的价格,即所谓“杀熟”。网络平台对不同客户群设定不同的价格,在学理上可以表述为歧视定价(PriceDiscrimination)。根据国外的文献或研究报告,个性化定价(PersonalisedPricing)或差异化定价(DifferentialPricing)接近于国内的“大数据杀熟”这一概念。个性化定价或差异化定价属于价格歧视的一种,接近于经济学理论上的完全价格歧视或一级价格歧视。本文将“大数据杀熟”以个性化定价作为学理表述予以探讨。二、国内外关于二、国内外关于““大数据杀熟大数据杀熟””的研究现状的研究现状(一)国内研究国内对“大数据杀熟”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不多,邹开亮和刘佳明在《价格理论与实践》发表题为《大数据“杀熟”的法律规制困境与出路——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考量》,该文介绍了“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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