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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工组织(ILO):完善中国流动人口参保机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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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国际劳工组织(ILO):完善中国流动人口参保机制(下)2020-05-21假设一个人是黑龙江省通河县的农村户籍人口,他在辽宁省工作并参加辽宁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年后转入北京工作后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退休计算养老金时分两种情况:情况A:如果在北京缴费已满10年,那么他可在北京办理退休,北京是他的“待遇领取地”,可按照北京市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领取养老金。由于此人在办理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时转入的资金不是其在流出地参保时的企业全部缴费,但北京市要为其发放全额养老金,差额部分要由北京市(待遇领取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来弥补。情况B:如果在北京缴费未满10年,而且在其他工作地缴费都未满10年,那么他的“待遇领取地”就是户籍地,在本例中是黑龙江省通河县。在退休计算养老金时又分为两种情况:情况B1:此人在通河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累计缴费满15年的条件,那么在退休时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规定领取养老金;情况B2:此人在通河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在流出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连同利息)转入通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领取年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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